三亚发布第1号林长令!
三亚市林长令
2024年第1号
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紧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精神、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要求,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筑牢森林防火屏障,巩固森林资源管护成效,特发布此令。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工委和管委会、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任务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夯实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责任,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积极履行职责,压实防火责任
以林长制为抓手,统筹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各级林长要积极履职尽责,坚持“带着问题去巡林”。要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市、区、村(居)、护林员四级森林防火网格体系,实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三、强化源头管理,严控野外火源
高火险期发布禁火令,在森林禁火特护期间明文规定禁火区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违规用火行为整治、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治理等各项专项行动。清明节、“三月三”期间要全面开展林区周边居民点、公墓散坟等重要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值班岗,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避免引发森林火灾;巡护人员要坚守一线、严防死守,加大对原始林区、作业林区、入山路口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和频度,切实做到封住山、管住人。持续对人员活动密集的涉林景区、重点林区主要道路、防火步道以及集中墓地内部、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等重点区域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进一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轻森林防灭火压力,确保广大市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四、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清明节、“三月三”期间防火形势研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坚持队伍靠前驻防,开展携装巡护。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火情动态,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健全响应机制,全面检修扑火机具,切实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灭得快;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强防灭火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依托新闻媒体、网媒信息,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形成社会共识;围绕清明节、“三月三”等高火险时段,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鼓励引导更多群众自觉投身到文明祭扫、防火防灾的实践行动中来,紧扣清明节、“三月三”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把握好宣传时机和节奏,形成宣传攻势。抓好案例警示教育,加强火灾案件侦破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影响面,通过宣传典型案件处理情况,达到曝光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省级副总林长、市级林长:周红波
市级林长:陈 希
来源:三亚林业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思思
审核:廖宝玉